2012年第16屆文化廳媒體藝術祭
報名截止9/20
4個類別(藝術,娛樂,動畫,漫畫)
■藝術部門
藝術作品使用數字技術的互動藝術,多媒體裝置,影像作品,數碼照片,繪畫藝術,網絡,等使用數位媒材之作品。
■娛樂部門
遊戲(電視遊樂器,網絡遊戲等),影像作品(MV音樂影像,CM廣告影像等使用電腦的特效表現之作品),小程式(包括圖像),網絡、APP等包括數位技術的娛樂作品。
■動畫部門
劇場動畫、動畫短片、電視動畫、原創動畫(OVA)
■漫畫部門
發行過單行本的漫畫、登上過雜誌的漫畫(包括連載)、網路公開過可用電腦或是攜帶式媒體可閱覽之漫畫,同人誌等自由創作之漫畫
報名截止
2012年9月20日(星期四)
募集條件
■2011年9月20日至2012年9月23日之間完成,或是發表的作品(提交的作品數量沒有限制,同一件作品不得參加複數的部門)
■申請人須擁有版權。如果是代理人必須先獲得版權作者之同意。
獎項
高的藝術和創造力的基礎上,每個部門將有1個大賞,4個優秀賞、3個新人賞。此外,依照審查委員會的推薦,對媒體藝術有貢獻者將頒發終身功勞賞。
大 賞: 獎狀、獎杯、獎金60萬日幣
優秀賞: 獎狀、獎杯、獎金30萬日幣
新人賞: 獎狀、獎杯、獎金20萬日幣
功労賞: 獎狀、獎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