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宗旨
新樂園藝術空間自 1995 年成立至今已邁入二十個年頭,以藝術家自組營運並持續產出具實驗性格之創作為一大特色,並致力提供藝術家成員更完善的場域進行創作。2016 年,新樂園藝術空間首度公開徵件,希望能提供更多機會給外部優秀的藝術家(個人/團體)、策展人提案,於新樂園藝術空間展出。
入圍展出者,將由本空間協助安排展前後四周展覽相關事項、由本空間負責展覽宣傳、現場製作物印刷費用,並安排座談交流等相關活動,期望陸續推動更多合作可能。
二、 開放申請檔期
目前共開放六檔檔期,請申請者於展覽申請勾選欲申請之檔期,可複選並請排序,唯一案申請一個檔期:
1. 第一檔:2016 年 11 月 05 日-2016 年 11 月 27 日
2. 第二檔:2017 年 01 月 07 日-2017 年 01 月 29 日
3. 第三檔:2017 年 04 月 01 日-2017 年 04 月 23 日
4. 第四檔:2017 年 05 月 27 日-2017 年 06 月 18 日
5. 第五檔:2017 年 11 月 25 日-2017 年 12 月 17 日
6. 第六檔:2018 年 04 月 21 日-2018 年 05 月 13 日
三、 申請資格
1.從事當代藝術創作、展覽策劃之個人或團體(不限國籍)。
2.各級機關、學校之社團聯展或畢業展,均不受理申請。
四、 展覽內容
申請展出作品之內容、形式、媒材不拘,具有以下特質之展覽提案得優先採納:
1.首次在台灣公開發表之新作展出。
2.能提供民眾互動參與機制的展覽提案。
3.針對本空間進行據地創作之展覽提案。
五、 申請時間
1.申請截止日:即日起至 2016 年 9 月 30 日止。
2.郵寄與親送地址(信封註明新樂園藝術空間 展覽申請)
104 台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二段 11 巷 15-2 號 1 樓 新樂園藝術空間收
3.審查結果將一律由 Email 或電話通知。
4.徵件公佈:2016 年 10 月底前公佈結果。
七、 審查方式
1.由本空間辦理評選,並依照選擇之檔期意願排序。
2.評選通過者本館將以電子信箱另行通知。
3.未通過評選者得於次期重新提案送件,惟對各期評選結果不得異議。
八、 費用說明
持中華民國國籍者,每一檔期費用為:新台幣$55,000 元
九、 連絡窗口
E-mail:slyartspace@gmail.com
連絡人:02-25611548 新樂園藝術空間收
中文簡章下載
https://drive.google.com/drive/u/0/folders/0Byn_2M8HevYdWUp2SHI5dVcxNDg
English Ver.
https://drive.google.com/file/d/0Byn_2M8HevYdbkpmRm91NVVCeVU/view?usp=sharing
新樂園場地平面圖 (SLY Art Space Plan)
https://drive.google.com/file/d/0Byn_2M8HevYdZlZwODJ0ZnlNa28/view?usp=shar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