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年「璞玉發光−全國藝術行銷活動」徵件
初選徵件日期:106年3月31日到4月10日
對象:高中職(含)以上,具中華民國國籍之繪畫創作者,且目前無畫廊專屬經紀合約 (「展覽約」及「非專屬代理約」可參加)。
類別:分為國畫類及西畫類。
數量:每人每類以1件為限,報名表請分別填寫。
組別:分為高中職組及大專社會組。
今年徵件類別仍延續往年分國畫及西畫兩大類,組別分為高中職組及大專社會組,今年開放各類創作媒材,不限題材技法,大專社會組「璞玉金獎」獎金10萬元,佳作(含)以上得獎作品將進行巡迴展售,大專社會組璞玉銅獎(含)以上4名得獎者,將有機會參加2018年「第八屆台北新藝術博覽會」。
詳細徵件簡章及活動內容,請參閱國立新竹生活美學館「璞玉發光」主題網站 http://artlight.nhclac.gov.tw 網頁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