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代館紅牆故事】《說‧影》圖文徵件計畫
活動時間:2017/04/22-05/10
台北當代藝術館想要集喚起屬於它和每個人的記憶與故事,你想要一同來參與嗎?
請參加者依以下主題擇一參選:
主題一、台北當代藝術館 建築與空間的描繪(含建成小學校/市政府/建成中學…等各時期、整體空間/廣場/周遭街區、空間細節 /氛圍/材質/顏色等)。
主題二、台北當代藝術館 歷年的展覽與作品(含歷年來在館內外的展覽作品、公共藝術等)。
主題三、你與台北當代藝術館建築、空間、展覽或作品的合影。
提供一個靜態影像作品與一段文字敘述內容。
此作品必須與作者自身有關聯,以自身與當代館的記憶和情感為創作;可以是個人印象深刻的展覽、事件畫面;可以是心情的描述、日記、一封信、一首詩、一短篇故事;可以是個人內心對作品內容的想像與建議;可以是對個人有價值意義的回憶記錄…等不限文字創作類型。凡投件作品經審核通過,將公開於MOCA Facebook「【當代館紅牆故事】《說‧影》圖文徵件計畫作品票選集」相簿,由觀眾共同票選最佳人氣與最佳動人獎!得獎者將獲得MOCA精選的特別禮物,歡迎您與我們分享最珍貴的個人記憶,積累出最豐富的當代館紅牆故事!
一、參加對象:
不限資格,歡迎各領域創作者投件。
二、作品規範:
1、以與當代館相關的三大主題擇一為題材,提出與個人記憶有連結之心情、情感創作。
2、完整繳交內容為:(1).影像作品圖檔 (2).作品文字敘述 (3).報名表 (4).著作權財產聲明書。
3、報名表、著作權財產聲明書之文件皆為一件作品一張,不同作品須各自填表。
4、僅供個人投件,每個主題每人至多投2件作品為限。
5、每件作品均需有作品名稱,作品不得連作、註記、簽名,違者視同棄權。
6、影像作品限純攝影媒材,不限暗房沖洗處理、數位攝影或電腦後製編輯。
7、影像交件格式為TIFF或JPEG檔案,解析度須調整至少300-500 dpi(長寬比例不限)。
8、繳交之作品(含作品圖檔、作品文字、報名表、著作權財產聲明書)經投件後,不得以任何方式或理由予以抽換、變更或補充。
三、報名收件:
1、活動統一線上報名,請於當代館官方網站下載徵件報名表單(https://goo.gl/kKXrLE)。
2、將需繳交之作品E-mail至mocataipeicd@gmail.com,將由專人統一確認回覆。
3、若所繳交之作品(含作品圖檔、作品文字、報名表、著作權財產聲明書)不齊全或不符合作品規範,以及未簽署報名表、著作權財產聲明書者,一律取消參賽資格,不得有異議。
(※親簽文件可將簽名拍照檔或簽名掃描檔貼於簽名處)。
4、收件截止日期為2017/05/10 23:59止,逾時恕不受理。
四、評選獎項:
1、當代說影獎1名:
作品公開露出於當代館官方臉書專頁,活動期間獲得人氣數前1名者,即贈:
MOCA建築小屋紀念盒、紀念專輯乙套(隨機出貨)、限量紀念商品乙套、MOCA年度套票乙組、MOCard乙份。
2、人氣優選獎5名:
作品公開露出於當代館官方臉書專頁,活動期間獲得人氣數前2-4名者,即贈:
MOCA建築小屋紀念盒、紀念專輯乙套(隨機出貨)、特選紀念商品乙套、MOCA年度套票乙組。
3、最佳動人獎5名:
作品公開露出於當代館官方臉書專頁,活動期間獲得心情回應最多前5名者,即贈:
特選紀念商品乙套、當期限量套票乙組。
※獲得臉書心情符號與觀眾留言(限回應作品內容)最多者。
五、徵件評選&領獎通知:
1、符合作品規範並完成繳交者,統一由當代館於交件後七日內通知報名成功,並於官方臉書專頁相簿公開露出,開放一般大眾留言、票選。
2、評選結果於2017/05/12公佈於當代館官網,並通知取獎資訊,未得獎者恕不另行通知。
六、注意事項:
1、得獎作品之使用版權為創作者與當代館共有,創作者與當代館共同擁有作品發表權及使用權,當代館對於獲選者送件內容之相關資料,擁有非營利性研究、攝影、宣傳、圖片刊登、公開展覽及播送之權利。
2、參賽作品不得翻攝、抄襲他人作品。若有以下情形之一,經檢舉查證屬實者,視同棄權不予評審;已入選者,取消入選資格,並追回已領取之獎品,其涉著作權侵害之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與主辦、執行單位無關。
(一)抄襲或臨摹他人者。
(二)侵害他人著作權或著作權不明者。
(三)安全條件堪慮者。
(四)不符合本簡章之規定者。
3、若作品有「非本人」之清楚可辨識人物時,需附上肖像權使用同意書。參賽作品攝入人物如屬清晰可辨識者,即涉及肖像權,參賽者應取得作品中人物肖像權使用同意書,如果是未成年(20歲以下)必須由家長或法定監護人簽署肖像權使用同意書,併送主辦單位;惟若無取得使用同意書,若獲獎作品經主辦單位公開運用時,被攝人物提出侵權之訴並經判決確定者,主辦單位除取消得獎資格(獎位不遞補),其違反相關法律之責任由參賽人自行負責。
4、主辦單位擁有保留修改活動內容之權利,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訂並公告至活動相關網站,恕不另行通知。
5、凡參與本案之藝術創作者,視同同意本簡章之各項內容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