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方式:親送或郵寄南投縣政府文化局藝術科(南投市建國路135號)
申請對象:凡具中華民國國籍,從事藝術工作之個人或團隊、藝文工作室、經紀公司等。
申請類別:戲劇、音樂、舞蹈、民俗技藝。
送審資料:
1、申請表一份
2、企劃書二份內容如下:
(1)演出團隊或個人經歷資料簡介。
(2)演出內容、曲目或舞碼、戲碼及演出時間,創作理念說明。
(3)申請經費補助者附經費概算表。
(4)其他相關資料。
辦理期限:每年三月和九月受理申請,因表演場地、檔期之調度使用,本局可視情況彈性調整受理申請時間。
承辦單位:藝術科
聯絡電話:049-2231191轉502
※更多詳細資訊請上官網https://www.nthcc.gov.tw/A5_5/content/1223查詢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