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東在東部經營各類藝術領域多年,原住民與歷屆移民交融而成的特殊生活哲學,及大自然的景色一直都是令人無限讚嘆,長年在這種自然環境的薰陶下,自然衍生出截然不同的藝術細胞,邀請選擇一/多項心目中的自然美景或歷史建物等與表演作品結合,自由發揮。提案團隊須以環境劇場元素發掘場域的可能性,建構臺東獨特的多面向對話與參與關係。需為新作(原創、改編均可),具啟發性、在地連結、前衛實驗等跳脫傳統表現特質,且為臺東藝穗節首演為佳。
一、申請資格
①以表演藝術、跨領域創作者進行申請。
②申請者需具備英文或中文至少一種語言溝通能力。
二、申請期間
2021年3月12日至2021年4月16日(系統於臺灣時間4月16日23:59停止受理資料上傳)
三、申請進駐期間
自徵選完成起至2021年底,每組進駐至少60天,至多120天。
四、申請應具備資料
申請時應檢附個人推薦信至少乙份,推薦人須親筆簽名或附上簽名檔,凡個人、法人、團體等皆可(不須為政府立案之團體)。
五、單位提供
由台東市政府進行住宿安排,如對於住宿地點有疑義,需另行住宿者,每月補助住宿上限依合約另行補助。
六、補助津貼
①駐村創作者可申請駐村生活費及創作費(含個人所得稅及二代健保費),每申請案每月額度上限為一個月30,000元整,至多四個月(新台幣120,000元整)。
②藝術家駐村期間辦理工作坊或成果展演補助預算上限為新台幣300,000元整(含稅),補助項目包含完成展演、工作坊所需耗材及服務、文宣設計、翻譯、印刷、宣傳出版品、運輸等。
七、藝術家回饋方案
①藝術家駐村期間應於駐村期間每30天辦理一次工作坊及一檔創作之成果展演至少2場次(展演可於駐村期間或駐村結束後)。
②駐村成果報告書應於駐村結束後一個月內,就駐村經驗、創作過程,綜合感想、檢討建議等項,撰寫三千字以上之駐村報告 (含影像)。
詳細進駐訊息及報名方式請參考下列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