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旨:呈現臺灣當代美術新風貌,鼓勵藝術之原創精神,獎掖獨特、前衛及創新風格之創作。
一、參賽資格
凡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個人,從事美術創作者皆可參賽。
二、參賽送件日期
110年4月13日至4月27日
三、參賽作品規範
①送審乙件作品參賽,不限媒材、類別,須為2018年1月1日以後創作完成之單件或系列作品。
②參賽作品尺寸不限,但獲入選後平面作品展出空間最大範疇為高280㎝ x 寬800cm;立體、裝置性、新媒體(含裝置)作品整體空間最大範疇為800㎝ x800cm,總重量在1000公斤以內。
③展場入口高280㎝ x 寬250cm,參展作品應以方便搬運為原則。
④作品如有聲光影音效果者,需考量展示環境之質量空間範圍。
⑤作品裝置不得破壞展覽空間硬體結構,並能配合展示空間為原則。
四、報名方式
採紙本申請。掛號郵寄報名光碟(含報名表件及作品圖像)至港區藝術中心(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信封上請註明「參加2021臺灣美術新貌獎徵件比賽初審」字樣)。
詳細徵選訊息及報名表單請參考下列網址
若對競賽有任何疑問,請洽:
04-26274568分機503李小姐(lym@mail.tcsac.gov.tw);傳真:04-262745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