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內容
(1)展覽企劃與執行
(2)藝術家/創作者/合作單位/業主的聯繫與溝通
(3)活動企劃與辦理
(4)報告書撰寫
(5)其他臨時交辦事務與行政庶務。
▍工作經驗
需具執行政府專案、展覽事務執行、活動企劃與辦理、藝術行政等正職工作經驗4年以上。 ※此工作需大量執行政府專案.無經驗者勿試。
▍職務類別
其他專案管理師、行銷企劃人員、活動企劃人員
▍工作待遇
月薪30,000-40,000元
▍工作性質
全職
▍上班地點
台北大安區(距捷運科技大樓站130公尺)
▍需求人數
1人
詳情請進傳送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