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辦理「臺中清水眷村文化園區-微衛星實驗創作基地」,以分子/微衛星喻為創作者,期透過當代藝術家進駐,發展當代藝術之實驗創作基地,鼓勵具前衛、新銳、實驗性且能突顯藝術家個人識別性的創作計畫,搭建國內當代藝術家之藝術文化交流平臺與場域,藉此扶植臺中與全國藝術文化之人才,因地發展、延續、開展,與園區獨有「藝術後勤場域」交相影響、對話,激盪出不同層次的歷史與空間記憶。
一、申請資格
①凡年滿20歲,為獨立創作者或2人以上組成之藝術創作團隊。
②具備二年以上藝文相關學經歷,不限國籍。
※曾入選本園區駐村計畫之個人或團體,自駐村期滿後起算2年內不得申請。
二、申請期間
即日起至110年4月26日截止(以郵戳或收件時間為憑),逾期恕不受理。(若需檢視現地,請電洽預約時間)
三、申請進駐期間
自110年6月1日起至110年11月30日止。(每月至少進駐15天,每天不限制創作時間)
徵選創作主題:「說故事的人」
當代藝術家進入現場,透過田野調查等資料採集及訪談工作,進一步引領公眾共同探索在地文化脈絡與歷史,感知環境場域質地,喚起空間記憶,透過記憶的循線再現/共創/建構出全新的陳述文本,做一個「說故事的人」。
四、申請應具備資料
①進駐申請表
②進駐營運計畫
③送審作品或活動紀錄一覽表
五、單位提供
①以園區42戶區西側為主,房舍49號、51號、53號、58號共四個單元為原則,提供基本桌椅及工作桌;經審查通過之入選者可申請住宿(非套房設施,僅提供基本床具,由台中市文化局進行床位分配。)
②設施與資源:交誼廳、展演空間、工具間等。
六、補助津貼
①駐村期間補助創作材料費新臺幣3萬元(實報實銷,分2期撥付);期末創作成果展演另案提供活動設計執行費新臺幣6萬元(於開展/演後1次撥付)。
②參與本局於110年10月舉辦之「2021臺中眷村文化節」,提供活動設計執行費新臺幣2萬元(本項視駐村藝術家或團隊參與意願);參與本局辦理「現地踏查創作」,提供材料費補助新臺幣1萬元(實報實銷,1次撥付)。
七、藝術家回饋方案
①進駐空間須每月至少進駐15天,每月至少對外開放8天(其中應含2個以上周末假日),駐村期間不限制創作使用時間,若園區進行環境清潔、消防及館舍等維護作業,須配合關閉。
②進駐期間,須參與園區舉辦之藝文推廣交流、藝術家聯合開放日、現地踏查創作及節慶相關活動(如2021臺中眷村文化節),並配合開放工作室。
③進駐期間,對外開放舉辦至少一場創作座談會(可聯合辦理),會後需送座談紀錄備查。
④於11月期間辦理駐村藝術家年末創作成果展演發表(原則以聯展方式展出,可視創作者展出媒材或形式調整)。
⑤進駐期間應確實執行進駐計畫內容,包含回饋計畫、創作計畫等。進駐期滿前一個月並應繳交成果紀錄乙份(包含書面資料及電子檔)。
八、申請方式
採實體申請,親送或掛號郵寄均可(以郵戳或收件時間為憑),若為郵寄請寄至:臺中市港區藝術中心推廣股,43648臺中市清水區忠貞路21號,送件時請於信封上註明「臺中清水眷村文化園區駐村藝術家申請」字樣。
詳細進駐訊息及報名方式請參考下列網址
若對駐申請有任何疑問,請洽 04-26274568轉215 廖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