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展宜蘭美術發展,提升美術創作能量,豐富在地文化內涵,辦理「宜蘭獎」徵件活動。
▍徵件類別
①東方媒材類(含水墨、膠彩、書法、篆刻或同類型複合媒材等平面創作)。
②西方媒材類(含油畫、壓克力、水彩、粉彩、素描、版畫或同類型複合媒材等平面創作)。
③立體造型類(含雕塑、陶藝、織品、工藝、裝置或同類型複合媒材等立體創作)。
④攝影與新媒體藝術類(含攝影與使用新媒體創作之平面、動態影音或同類型複合媒材等創作)。
▍參賽對象
①凡具本國國籍或合法居留權者,皆可參加。
②參賽者每類限送 1 件作品。
③參賽作品須為本人近 3 年內之獨立創作,且未曾在公開徵選競賽獲優選(或等同獎項)以上得獎作品。
④本次徵件,除攝影與新媒體藝術類中之動態影像類以外,恕不接受團體投件;團體投件人數不得超過3 人。
⑤作品經評審入選後展出,展覽期間不得提借。
▍初審收件時間
4月23日 至 5月13日止。
▍初審送件必備資料
①基本資料:浮貼清晰可辨之二吋半身照片、身分證明正反面影本、切結書親簽。
②作品介紹:正楷書寫或打字印出浮貼 200 字以內創作理念或過程。
③參賽作品:浮貼參賽作品照片黏於作品表,背面註明作品名稱、姓名、聯絡地址與電話。
④個資同意書:請詳閱後親簽。
▍申請方式
採實體申請,以掛號寄至 26051 宜蘭縣宜蘭市復興路二段 101 號 宜蘭縣政府文化局視覺藝術科收,並請註明 2021 宜蘭獎初審送件。截止日期以郵戳為憑。
▍獎項內容
宜蘭獎 1 名
①典藏金新臺幣 20 萬元整
②獎座 1 座
③畫冊 10 本
※得獎作品由承辦單位永久典藏,獲典藏之攝影作品需以無酸材料重新輸出,所有權及著作財產權利用,依承辦單位典藏相關規定辦理。
隔年起 2 年內,宜蘭獎得主得於承辦單位相關空間辦理個展,展出細節由雙方議定。
銀獎1名
①獎金新臺幣5萬元整
②獎座1座
③畫冊8本
銅獎1名
①獎金新臺幣3萬元整
②獎座1座
③畫冊5本
優選15名
①獎金新臺幣1萬元整
②獎牌1面
③畫冊3本
入選
①獎狀1紙
②畫冊1本
▍展出日期及地點
宜蘭縣政府文化局第一、二、三展覽室展出(宜蘭縣宜蘭市復興路二段101號)
110年10月1日至10月24日
※複審詳細規則及內容請申請者詳見官方徵件訊息。
詳細徵件訊息請參考下列網址
若對徵件請有任何疑問,請洽(03)9322440 #506 歐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