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
本基金會的基金來自政府與民間,除主管機關編列預算捐助外,更透過各項募款活動,匯集社會各界的資源,共同推動文化藝術的發展。
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之補助,是依循基金會宗旨,其目的是運用公共資源,催生民間活力,營造有利於文化藝術工作均衡發展之環境,並維護各族群特有文化藝術及國家語言之傳承與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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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名稱: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國際文化交流補助
徵件類別:文學、視覺藝術、音樂、舞蹈、戲劇(曲)、視聽媒體藝術、文化資產、藝文環境與發展類,參與國際重要展覽、演出、研討會、藝術節慶、競賽及機構組織人才徵選等出國計畫。
申請資格:
經營或從事文化藝術事業且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之自然人、持永久居留證之外籍人士或經中華民國政府立案之私法人、機構或團體可提出申請。
但下列對象不受理申請:
- 各級政府機關(構)及其所(附)屬單位或以其為主要股東/捐助人之組織。
- 各政黨及其所(附)屬單位或以其為主要股東/捐助人之組織。
- 各級公私立學校及其所(附)屬單位。
- 為學位而進行之計畫。
徵件期間:2023/10/16-2023/11/15
徵件條件:
- 團體申請者須檢附立案或登記證書影本;個人申請者須檢附身分證或永久居留證正反面影本。
- 申請者應為計畫執行人。本基金會得視計畫性質,規定以個人或團體名義申請。
- 申請計畫內容必須與文化藝術範圍及其事務相關,並符合本基金會補助類別及項目。
- 為使有限的藝文資源妥善分配,同一計畫若同時獲得本基金會與「文化部或所(附)屬單位」補助,獲補助者應即告知本基金會,並就本基金會及文化部或所屬單位擇一接受補助款。獲選財團法人公共電視文化事業基金會委託製作的拍攝計畫,或為「學校單位出品」之計畫,本基金會不予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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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方式:
- 至國藝會官網線上申請,不受理 E-mail 或傳真方式申請。
- 又或是郵寄之收件截止日期以中華郵政郵戳為憑,並附上申請案電子檔;親送或以其他方式遞送至本基金會者以收文登錄日期為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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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連結:https://granter.ncafroc.org.tw/
更多資訊:https://www.ncafroc.org.tw/founding_detail.html?categoryId=culturalExchan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