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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行音樂及文化內容產業
流行音樂及文化內容產業是指從事具有大眾普遍接受及具流行性質特色之創作、出版、發 行、展演、經紀及其周邊產製技術服務等之行業。 流行音樂及文化內容產業之產業鏈以音樂詞曲創作為主要創意來源,生產製作端部分則包含 錄音工程及流行音樂發行,其中發行包含實體與數位音樂。而流行音樂及文化內容產業的銷售通 路為實體唱片CD的批發及零售銷售、影音光碟零售攤販,以及線上音樂串流服務,其中線上音樂 串流服務成為流行音樂及文化內容產業供需兩端的重要銷售管道。此外,臺灣音樂著作權集體管 理團體的音樂詞曲版權代理及授權使用也屬於傳播端之一。 在全球數位化趨勢之下,實體唱片式微,流行音樂及文化內容產業的主要收入來源除了數位 串流收入外,現場演唱會等相關活動也成為收入重點,相關周邊服務則包含服裝、造型設計、表 演活動籌辦與監製、售票服務、舞臺搭建、燈光音響設備以及展演空間等。而在流行音樂及文化 內容產業通路中,除前述所提及之唱片CD銷售、演唱會票務及相關周邊收入外,也包含視唱中心 (KTV)以及有娛樂節目之餐廳。
產業分析
我國流行音樂及文化內容產業營業額在疫情減緩之下,廠商家數雖尚未能恢復疫情前水準, 但2022年營業額已復甦至新臺幣342.59億元,較2021年成長23.37%(如圖2-35),主要成長因 素來自於音樂展演與音樂製作、發行等產業活動回溫。
在流行音樂及文化內容產業各次產業的營業額表現方面,2022年整體產業營業額占比最大 之業別為「視唱中心(KTV)」、「流行音樂發行」、「影音光碟批發」、「其他聲音錄製及 音樂發行」、「線上音樂串流服務」以及「音樂光碟、影片光碟零售」(含「影音光碟零售攤 販」)。 此外,在2022年流行音樂及文化內容產業中,成長幅度較大之次產業包括「流行音樂表演」 (約成長119.47%)、「流行音樂歌手經紀」(約成長67.89%)、「流行音樂表演活動籌辦、監 製與經紀」(約成長67.23%)、「舞臺燈光、音響設備出租」(約成長55.44%)以及「其他聲 音錄製及音樂發行」(約成長37.94%);2022年營業額衰退較大之次產業為「錄音工程」(約衰 退7.51%)、「線上音樂串流服務」(約衰退4.65%)以及「流行音樂展演空間經營」(約衰退 3.10%)(如表2-16),衰退之次產業主因為2022年上半年仍受COVID-19疫情大規模感染影響, 造成表演活動延期或取消,以致2022年部分領域的營業額衰退。
近期流行音樂產業的討論,關注於AI音樂的生成與相關權利,例如AI資料庫的授權與侵權課 題、AI作品的認定、AI作品是否可受版權保護,與可否擁有人格權與經濟權等權利,以及如何平 衡AI科技發展和內容創作的權利與利益等,都成為產業界與法律界探討的重點。另外,隨著疫情 明顯趨緩;線上展演活動的發展放緩,以及線下展演活動呈現大幅度地成長,使音樂展演市場回 到疫情前的光景,惟在通膨升息與疫後展演活動供給爆量增加下,未來音樂展演市場長期供需與 票房仍須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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